愛與恨

2011081310:00

愛與恨,

兩者都是建立在我們自己經驗裡的認同上。

如果你完全沒有與一個人認同的話,

你根本不會費事的去愛他或恨他。

因為,他們並沒有「觸及」到你,

所以也沒有引起你很深的情感。

恨,永遠涉及了一個很痛苦的與愛分離的感覺,

而這個愛可能被我們自己理想化了。

在任何一個時候,

你對他有強烈反感的人,

是因為他沒有達到你的期望,

而你的期望愈高,

似乎他們就差的愈遠。

如果你恨你的父親或母親,

那就正因為你期望這樣子的愛。

一個你對他沒有任何期望的人,

你永遠不會恨他。


那麼,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,

恨是一個回到愛的方法;

未受干擾的去表達的話,

恨的作用是要傳達存在於與所期待的之間的一個分離。


因此,愛可以包含恨;而恨也可以包含愛。


你「恨」把你與一個你愛的對象分開的東西。

就正因為你愛一個對象,

而它如果沒有滿足你的期望,

你才會如此的不喜歡它。

你愛你的父親或母親,

但如果他(她)好像沒有回報你的愛,

並且否定了你的期望,

那麼你可能「恨」他(她),

因為你的愛使得你期待更多。

這個恨的意思是要把你的愛再得回來。

所以,恨不是對愛的一個否定,

卻是想得回它的一個企圖,

以及對把你與之分離的情況的一個痛苦的認知。


如果我們了解愛的本質,那麼我們也就能接受恨的感覺。